很多小白总是喜欢拿平台“存续时间”来作为依据,说XX平台如果是资金盘怎么可能存在这么长时间呢,并且一直都可以正常出入金,并且从没有一个人亏损,那么肯定是真金融(比如TR,海汇DRC等等)!!
首先,资金盘在跑路之前肯定可以正常出入金,那是因为他们还没圈够,要是不给某些人出金的话,消息一旦传开引起恐慌,那么就是出金挤兑被动崩盘的结果,后续也就没法再圈了,所以资金盘都是突然某一天停止出金的(突然全部停止出金,或者停止大部分大额出金,极小部分小额还能出金,然后忽悠人再投资)!!
其次,没有一个人亏损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那是因为说这种话的人压根不考虑本金的事,本金在别人兜里面还当在自己兜里一样!!虽然本金可以退出来,但是平台跑路前是不会通知你退本金的,一旦跑路本金就没了!!
按照TR,海汇DRC等5%左右月利润来算,需要近两年才能回本,也就是说静态投资者投进去两年以内,哪怕每个月把盈利全取出来,只要两年以内平台跑路,他们这些人都是亏的,所以没有一个人亏损这种说法是很可笑的!!
再次,拿“存续时间”来当证据的,只能说这种人是自以为良好,TR、海汇DRC等也才存续四年而已,比起MBI存续了8年,雷达币存续了7年还差得远呢(当然并不表示TR、海汇DRC可以搞这么久,别意淫曲解我们的意思)!!
MBI和雷达币都是资金盘(MBI正在陆续审判,雷达币刚被一锅端了),凭什么说存续4年的TR和海汇DRC是真金融?资金盘的存续时间和很多因素有关,这里就不细说了(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收益率低存续时间相对就长)!!
很多人会以过来人马后炮的眼光,说MBI、雷达币等是明显的资金盘,而TR、海汇DRC等是真金融,在MBI、雷达币跑路之前或被端之前,你敢说MBI、雷达币是明显的资金盘吗?如果真的这么明显的话,那MBI是怎么存续了8年骗到了1100万人的?雷达币是怎么存续了7年骗到了上百万人的?
相比之下普顿骗了300万人,TR、海汇DRC肯定还没有这么多,估计也就一两百万人,甚至海汇DRC可能还没过百万!!人数和MBI相比差了整整十倍,凭什么说那1100万人比这一两百万人蠢?从概率上来说就是不成立的,总不能说全中国的蠢人都跑去MBI了吧?
资金盘都会有精心的包装,身在其中的人总会被洗脑误判,直到平台跑路才会清醒,应了那句古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搞TR、海汇DRC的人可能会说MBI、雷达币等是明显的资金盘,在搞MBI、雷达币的人眼中,TR、海汇DRC又何尝不是明显的资金盘呢?
TR、海汇DRC和MBI还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老板都是马来西亚人,马来西亚盛产资金盘,而且大部分都以发展中国市场为主!!一是因为中国人多市场大,二是因为监管、执法等相比欧美不完善,三是因为马来西亚很多人其实是华裔,语言、文化、习俗很多是相同的(祖上几代是中国人,当年逃难跑过去的,陈日尊、陈麒麟会说中文就是这个原因)!!
下面是前几天刚被端的雷达币的报道:
下面是警方对于MBI调查的数据和起诉书:
被告人莫某甲,2019年5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9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20年11月20日被那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2月28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那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那坡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莫某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1年2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9年“MBI”集团在马来西亚成立,总裁张某某(TEOW WOOL HUAT,男,54岁,马来西亚籍)。“MBI”集团由张某某等7名主犯在马来西亚管理运营,在我国境内未设置分支机构。
2012年以来,“MBI”集团先后在网上设立“MFC”游戏理财创富平台、“MTI”网络传销平台(服务器、管理人员均在境外),虚构其旗下产业众多、资产雄厚的事实,鼓吹其线上线下资源整合能力,造成平台稳定运行,持续获利的假象。(老撕鸡评语:其实就是所谓的造血功能,和TR、海汇DRC所谓的交易获利没有本质区别)
引诱参与者交纳100至3.5万美元不等的入门费成为会员,获取平台推出的积分成虚拟货币,并设置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高额奖励模式,诱惑会员推荐他人加入并按照顺序形成上下线关系。
通过上述两个平台,“MBI”集团在我国境内发展会员1105万人员,下线层级1357层,已核实身份人员483万名,符合刑事追诉标准93944人(其中,发展下线22层以上且下线人数5000人以上的传销头目、重要骨干成员700人)。
为逃避打击,该集团以外籍人员身份在我国境内大量开设银行帐户,并通过非法渠道将传销资金转至境外。经调取该案2.5万名重点人员银行账户,累计资金流水1063亿元,全部涉案资金预估达3000余亿元。(老撕鸡评语:很保守的估计,实际5000亿估计都止不住)
2014年,被告人莫某甲经上线陈某甲(另案处理)介绍,在“MBI”集团旗下的“MFC”游戏理财创富平台注册账号“mjf088”,随后,被告人莫某甲利用该账号发展了黄某甲、莫某乙、韦某甲、彭某某、凌某某等下线会员,并从中获取利益。
经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区分局委托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告人莫某甲(证件号码4526271966********)在“MFC”平台中涉及账户的基本信息,组织结构信息(所处层级、下线数量、下线层数)等数据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为:莫某甲下线数量最多的会员id为mjf088,上级id为cjh377,上级姓名为陈某甲,上级证件号码为45052******0590 ,下线层数为45,所处层级为29,下线数量为7486。
该用户的基本信息如下:id为mjf088,姓名为莫某甲,证件号码4526271966********,邮箱为****,注册时间为2014-08-29。被告人莫某甲对鉴定意见无异议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被告人莫某甲违反国家规定,组织领导、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莫某甲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莫某甲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那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