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 “好抢手”APP被爆涉嫌传销,宣称背靠华商集团孰真孰假?
近年来,以网上商城、投资理财、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等为名义的新型网络传销呈现多发态势,这种无接触、分散化的传销形式更具隐蔽性,传播更广、危害更大。近日来,有网友咨询不久前刚启动的“华商好抢手”APP。
据网友反映,“好抢手”是由华商优选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精心打造的一款新型抢购电商平台,是一款兼顾供货商收益、顾客利益、产品质量和价格的新型抢购电商平台。该APP背后平台实力非常雄厚,据介绍,华商集团成立于2014年,由中国华商企业家及国内外金融机构共同发起成立,华商实业集团下设21个行业集团公司,目前5家行业集团已经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市值368亿元。主要从事业务:产业链服务,供应链服务,供应链电商,供应链金融服务,是中国第一家专业各行业资源整合运营商。
据企查查,华商优选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该公司由深圳市华商优选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九维商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李奇伟担任法人。但经查发现,两家投资公司均是个人,旗下及背景未发现有实力雄厚的上市企业和集团公司。
据悉,“好抢手”的商业介绍有如下:
商业逻辑:商城以批量定单的形式,由商家上架,于抢购区进行抢购,抢购区所有产品以出厂价和批发价之间进行上架抢购,每天2~10轮,加量不加价,每轮价格不变,数量按5%递增。操作方法:例如,市面零售价3000元一瓶的飞天茅台,商城抢购区以1980元一瓶进行抢购,每轮数量以5%递增,批量定单,批量出货。参与方式:公司只是平台,用户抢购商品,在商家购买余额进行抢购,每一次抢到的产品需再次上架抢购一轮,下一轮如果被人抢走可获1.5%红包奖励,如没被抢走就可以提货或溢价10%在挂卖区挂卖,获3%红包奖励。
4、业绩(流水)奖励,线上团队流水奖励:
1、服务商:考核直推10个有效帐户,0.2%直推流水奖励;
2、区代:考核直推10人,考核三个部门,最大团队业绩除外,最小团队业绩累计达到100万流水,0.35%绩差奖励;区代平级0.05%。
3、市代:团队完成三个区代,0.45% 绩差奖励,市代平级0.05%。
4、省代:团队完成三个市代,0.5%级差奖励,省代平级0.05%。
5.合伙人:获商城总流水0.5%加权分红。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此外,2018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六部门就曾联合发布《防范“消费返利”风险谨防利益受损》的提示。
提示中称,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此类“消费返利”,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谋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此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此类平台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请广大公众和商家提高警惕,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