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将涉及虚拟货币、加密货币的“代币”等纳入法律
10月23日晚,中国央行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该法是中国第一次将涉及虚拟货币、加密货币的“代币”等纳入法律。需要注意的是,相关内容纳入法律是非常严谨的,尤其对于新兴事物而言,否则会可能跟不上时代变化。
因此,可以看出此次更新法律的核心,是对发行代币进行了严格禁止,(笔者hbt498)这可能也是决策者长时间讨论后划下的红线,不过仍有一些模糊之处待后续解释。
具体内容,做了个新旧对照表,逐条解读下。注意,红色加粗部分为新增内容。
很多人都关注的是新的这个新法对过去既定的政策是否存在影响?比如比特币的商品属性,个人持有合法、及与个人之间的交易等?
其实并没有影响,因为致辞的新法是对过去政策文件精神的再次强调,(笔者hbt498)并没有增加新的内容。依然是强调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严禁境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等。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笔者hbt498)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根据上述相关规范文件分析来看,与典型的商家发行的代币券相比,比特币其本身并不具有一定量的人民币金额,即没有具体发行机构为其价值作出承诺,在法律上也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因此比特币并非规范意义上的代币票券。
比特币的属性是“商品属性”这一点也没有变化。去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及今年上海一中院的判决更是进一步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
既然是商品属性,意味着可以作为商品被接受者依法使用货币购买,(笔者hbt498)注意是依法购买。这也意味着,我国法律法规从未禁止比特币的合法持有。
总的来说,比特币正在以新的方式推动着全球经济增长,并且可以有效地抵抗通货膨胀,同时也具有可投资的价值储存品质。
2009年比特币的引入,标志着全球金融基础设施、货币体系及其所提供的经济机会的演变出现了范式转变。而比特币是第一种能够以信息的速度跨越国界的货币,它也有可信的中介,而且自身具安全性和可靠性,成功地证明了它的经济属性。
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入场的时间点十分重要,BTC经历了17年的暴涨和18年的暴跌后,(笔者hbt498)目前价格处于相对较低的位置,是入场挖矿的好时机。如果币价上涨至2万或者5万美金,则不建议再入场。从长期来看,BTC会继续呈现上涨趋势。
那么怎样才能稳健的获取比特币呢?(笔者hbt498)其实现在的“一键挖矿”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挖到的币每天都是准时到账的,可以随时提到任何正规的交易所交易,看下图就可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