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 199 号,违反国家对虚拟货币金融监管的规定

巴比特讯,12 月 30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 36 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指导性案例 199 号《高哲宇与深圳市云丝路创新发展基金企业、李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明确了仲裁裁决裁定被申请人赔偿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属于变相支持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违反了国家对虚拟货币金融监管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本案例对于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办理涉及虚拟货币的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