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 电影合规之路:涩谷的白兔能跑到北京吗?
撰文:肖飒法律团队
图片来源:由 Maze AI 生成
近期飒姐团队对一个较为前沿且具有实验性的 Web3 商业项目产生了兴趣。我们十分好奇,在虚拟资产寒冬尚未过去的当下,Web3 电影是否能突破重重困难走出一条大有可为的道路?以及,Web3 电影在我国是否能够合规落地?
今天飒姐团队就将近期的相关研究进行汇总,为大家解析关于 Web3 电影在我国发展的各条可能的路径,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通过电影我们可以在 Web3 里创造什么?从《白兔》&《胜利》说起
自从以 ERC-721 和 ERC-1155 两种技术标准为代表的 NFT 诞生以来,Web3 电影就被虚拟资产圈寄予厚望,由于 NFT 与文化艺术产品之间天然良好的「适配性」,全行业普遍将其视为打破 old money 在传统影视界统治力的利器。2022 年在法国里维埃拉举办的戛纳电影节上,众多导演、艺术家和影视明星就以 Web3 为主题讨论了影视界的未来。
实际上,在 2022 年已经有不少团体着手将 Web3 电影变为现实,例如 Decentralized Pictures 项目,与飒姐团之前曾经介绍过的一个国内项目非常类似(详见肖飒团队 | DAO 的「落户之旅」,或许有另一种可能?),该项目要求 DAO 成员通过投票决定电影的制作,如果这部电影成功杀青上映,那么部分利润将用于回馈 DAO 项目、参与成员和艺术家,目前 Decentralized Pictures 已经成功通过了第一个试水电影短片《寒冬》项目的立项。
那么,通过电影我们可以在 Web3 里创造什么?换言之,Web3 电影与普通电影相比,改变了什么?飒姐团队认为,Web3 电影主要会在:(1)项目融资;(2)电影发行;(3)利润分配这三个重要阶段产生重大变革。下面我们就用两个有趣且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胜利》和《白兔》进行说明。
(一)电影《胜利》
先讲《胜利》,不久前飒姐团注意到国内某 Web3 平台发布了一部名为《Uncle Victory》的 Web3 上链电影。怀着激动的心情,飒团队仔细地研究了一下这部号称「首个在公链上发布的独立电影数字藏品」。细查之下,我们发现,《Uncle Victory》实际上就是已经于 2014 发行的电影《胜利》,只是换了个名字在该平台发行。这部由张猛编剧、导演的《胜利》是其东北往事三部曲的终结篇,讲述了一个东北「大哥」在出狱后试图赎罪的魔幻现实故事。从该平台公开的数据显示,《胜利》通过一种叫「EVT」的与 NFT 类似的技术在 Newton 链上发行,首期发行 300 份,于开售 40 分钟后售罄。
根据该平台官方宣传,EVT 全称为 Encrypted Variable Token 是一种具有更多的动态功能的创新协议。该协议可以保存整部电影和更大的文件,并与 NRC7 兼容,可对变量数据进行时间、空间和多功能编程。飒姐团队并非技术专业人士,但通过该平台给出的 EVT 与 NFT 的对比,我们能对该种协议有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
注:该表格来自:https://mp.weixin.qq.com/s/Ks7KRs_n-iu84S7VqRQxNA
对于持有《胜利》EVT 的用户来说,平台承诺享有以下几项权益:(1)持有期间享有无限次的《胜利》观影权;(2)电影 EVT 封面图的知识产权授权,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3)售票权,持有者可通过其链上拷贝发售《胜利》电影票,获得收益,该项权利有效期为 30 年;(4)白名单,获取空投和平台其他产品优先购的权利。目前来看,《胜利》尚属于小规模的实验性商业项目,这样一部已经在数年前制作完毕且已经公开发售的小众电影,持有者们仅能享有为数不多的、受限的权利。但是作为一种实验性作品,其无疑具有一定的里程碑意义,飒姐团队将会在后面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
(二)电影《白兔》(White rabbit)
与前面的《胜利》相比,《白兔》的玩法显然更加新颖鲜活,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在介绍《白兔》前,读者们必须对互动视频有一个概念上的认识,这是一种近两年流行的新型影视艺术形式,与普通电影、视频最大的区别在于,观众可以在关键剧情节点上做出自己的选择,影响整个剧情的发展,不同的选择可能导向不同的故事线,出现不同的结局。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在某二次元视频站上搜索《黑镜》互动电影、《比奇堡连环杀人案》《灰太狼之死》等作品进行「试玩」。
《白兔》正是以该种互动视频作为核心卖点,由 Shibuya 公司立项制作的 Web3 互动电影。Shibuya 这个公司也比较有趣,是由一位被水果公司辞退的视觉艺术家创建,Shibuya 原意为「涩谷」,本是位于日本东京某著名商圈,是日本最声名显赫的流行文化发源地,也是日本文化和思想碰撞最激烈的地方之一。Shibuya 已经在 2022 年末,获得了 690 万美元的融资,由著名 Web3 投行 a16z 与 Variant 领投,某国内大厂副总、凯文杜兰特、帕里斯希尔顿等名人参投。Shibuya 的愿景是创造一个去中心化的好莱坞,这只名为《白兔》(White rabbit)的影片就是 Shibuya 发行的第一支流媒体作品,目前已经制作到第三章。
《白兔》项目具有一个较为简单的代币经济系统:由Producer pass和$WRAB构成。
Producer pass 即制作人通行证,是一种使用 ERC-1155 技术制作的 NFT,是用户参与创意决策、电影制作的必备工具。用户通过将自己持有的 Producer pass 质押在 Shibuya 链上协议后,就可在每章节结尾投票决定电影剧情走向。Shibuya 官方以 0.08 ETH 的价格分别发售了 5000 枚、5500 枚和 2800 枚的第一、二、三章节的 Producer pass。并通过 Telegram 保证成员讨论电影走向以确保不泄露电影内容。
而 $WRAB 则是一种基于 ERC-20 技术的虚拟货币,也是该项目的治理代币,代表了用户对视频内容的所有权。当影片制作完毕后,项目方会将其铸造为 NFT,所有权将归属于持有 $WRAB 代币的成员。当然,$WRAB 代币与 Producer Pass 联系紧密,用户质押 Producer Pass 之后将会获得 $WRAB 空投(约为代币总量的 70%)。用户质押得越早,空投的 $WRAB 越多。在分润方面,根据该项目白皮书显示,最终 50% 的 $WRAB 会被分配给 Producer Pass 持有者,40% 分配给艺术家和创作者,5% 分给平台,5% 分给项目方团队。
通过该代币经济系统,电影《白兔》成功完成了融资、制作、发行和利益分配的全过程,是目前境外最为成熟且具有可行性的 Web3 电影案例。
二、Web3 电影中国法律风险分析
诚然,在 2021 年十部委发布 9.24 通知后,《白兔》这样涉及虚拟货币融资的玩法在我国已经不可能实现,但这种商业模式却可以通过 NFT 等工具变相实现。那么,Web3 电影在我国是否有合规生存空间?飒姐团队将会主要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融资法律风险
Web3 电影与普通电影最主要的一个区别即表现在电影初期筹集拍摄资金阶段,也是最能体现 Web3 突破传统资本在影视界封锁的部分。《白兔》通过发行代币融资的方式实质上就是一种「众筹」。众筹即大众筹资,简单来说就是一群人为某个项目、某个人或者某个公司募资,以资助其正当的生产经营、创作、创新的筹资行为。众筹可以细分为购买模式与投资模式,购买模式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捐赠模式」与「奖励模式」;投资模式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股权模式」与「债权模式」等。Web3 电影所使用的即为投资模式中的版权众筹。
版权众筹常见于电影、电视、动漫行业及网络计算机软件等与著作权相关的行业,即众筹资金提供方提供资金按比例获取作品的版权,类似于《民法典》中规定的财产按份共有制度,与股权众筹模式具有相似性。不同之处在于,版权众筹获取的是作品版权的份额,不产生投资价值增值或减少的问题(非投资);股权众筹则获取的是股东身份权利,能够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受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同时以其投资财产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但在 Web3 领域,则不能一概而论,例如《白兔》项目发行的双重代币则具有一定的投资属性,具有某些股权众筹的特征。典型的版权众筹如 2019 年的科幻电影《流浪地球》,该作品初期在某大厂众筹发起,众筹项目完成率达 7849%。版权众筹参与者获得了基于版权带来的超高价值增长,获取了相当的收益回报。从法律关系来看,该种众筹收益不属于「投资」行为,因为这是用户基于版权使用带来的收益,而非基于投资而产生的收益。
目前我国暂未对版权众筹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但 Web3 电影在我国采用该种方式筹集资金时,需要注意规避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避免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具体而言,需要正确把握「非公不利」四个非法集资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 号)》之规定:(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参考股权融资的红线,飒姐团队建议 Web3 电影项目方:(1)不私自向非特定对象发行 NFT 等凭证;(2)不向超过 200 个特定对象发行 NFT 等凭证;(3)不采取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 NFT 等凭证;(4)不发布风险较大的 Web3 电影项目和虚假项目;(5)对投资者进行审核,披露完整、详细的投资风险;(6)不为平台本身公开募权。
(二)发行法律风险
在发行方面则主要存在行政违法风险。以《胜利》这部电影来说,某平台之所以能以不高的价格拿下整个电影的版权,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该电影的主演为劣迹艺人。由于该艺人的影响,这部电影作品无法在任何主流媒体平台上上线,某种程度上来说,该电影已经丧失了大部分商业价值。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4]100 号)第一条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2021 年,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为加强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树立演艺人员良好职业形象,促进演出行业健康发展,出台了《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其中针对演艺人员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范,并约定发生前述行为后的惩罚措施。类似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十六条、《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均有所体现,可以说目前在我国,劣迹艺人和劣迹艺人出演的影视作品基本上已经处于被「封杀」状态。
飒姐团队认为,抛却某平台是否已经取得在互联网上向公众提供影视作品的一系列行政许可不谈,通过 Web3 电影的方式上线劣迹艺人主演的影视作品具有较大的行政违法风险,面临较为严重的行政处罚风险。典型的案例如 2022 年 9 月某 KTV 由于支持点播劣迹艺人吴某歌曲,被监管机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七)项和第(九)项之规定: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处以 1 万元的行政罚款。
写在最后
Web3 电影目前依然处于萌芽阶段,目前众多项目依然处于试验阶段,由于我国一直以来对影视作品采取较为严格的审核和监管制度,Web3 电影虽然具有光明的前景,但想要在我国实际落地还需要很长时间的探索,并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事情。
当然,由于我国对虚拟资产特殊的监管规范和对金融领域的强监管政策,在整个探索的过程中我们不能照搬境外项目的经验,建议在具体实施项目前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避免踏足法律红线引发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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