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出现了一种职业举报人,专门举报汽车违法停放,有人两个月就可以赚32万。很多人不理解怎么能赚到这么多,其实真是有可能的。
他们的收入来自于两大块。第一块是拍下违停的照片的收益。比如深圳违停最低罚500元,就以500元私了,你掏500元,我删除照片,各走各道。这是绝大多数人都会愿意掏钱的,因为万一对方举报,罚款是必定的,而且还带来缴款等麻烦。
第二块是挨打收益。拍照后,有些暴脾气的司机也知道他们的性质是要钱,忍不住上去就是一拳,好,正中了对方的下怀。他肯定不会跟你动手,但会拖住你不放手。怎么办,交警一来,车主是要交两份罚款的,违停和打人的处罚,还得接受交警的半天教育。算了,1000、2000元也得认,总是得罚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自己还动了手打了人。
此事在群众中引起各种议论,有人认为这些举报者太缺德,虽然得了钱,但是丧了道德。但也有人认为,举报人没错,谁叫你们违章停车?谁叫你们忍不住动手呢?这也算是自作自受吧!
如何看待以赢利为目的的违停举报和以查纠为目的的违停举报?可能人们会不假思索地支持后者,而对前者存有非议。违停的人,主观上错在先,但违停有各种原因,为图方便、任性而为之者有之,遇急事找不到停车位者有之,如果被交警贴了单,不管什么理由都只好认倒霉,但如果不是,被盯梢者或路过市民拍了照,心里就不爽,因为你有拍照权,但我有不让你拍的权利,因为你没有执法权,违停的事与你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实践证明公民举报并不是城市治理违章停车最有效的手段,交警现场执法贴单才最有效。
本案例中,举报人获得违章举报奖励可能只有30元,但是牟利的大头却是来自治安调解的赔偿金1000元,相信报道中提到的两个月挣了32万也是这种类型的赔偿金,因为当地警方对举报人的奖励有严格限制,每月每人1500元奖金封顶。实际上,举报人收益来自被举报人的过激行为。
法律鼓励公民对违法犯罪、官员腐败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通过是秘密进行的,因为有它的风险性。乱倒垃圾、乱停车等不文明、违章行为,部门鼓励市民拍照投诉,本意是好的,为了发动社会力量全民参与,且规则也作了设置,从制度设计上来讲,本身就规避了通过举报敛财、发家的可能。
这种举报人跟职业打假人有类似之处,都是利用他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借助法律规定的惩罚性条款牟取私利,客观上使行为人不敢随意停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章违停现象,保护了法律秩序。但是如果超出了合理范围,也会陷入另一个极端,比如涉嫌敲诈勒索,不但挨打受痛,还可能从举报人或者打假人变成犯罪分子
文章来源:网络综合
责任编辑: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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