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充当日常交易的媒介和投资工具的 L1 代币需要有明确的监管,不仅有利于创新,更有利于主流采用。
原文来源于 CryptoSlate,作者为Jacob Oliver,白泽研究院编译。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最近对币安提起诉讼,震惊了加密行业。
币安面临 13 项不同的指控,比较重要并且能对币安长期产生不利影响的包括:将客户资产与自己的资产混合、允许美国客户使用 Binance Globe、利用虚拟交易故意拉高 Binance.US 的平台交易量。
起诉书:https://www.sec.gov/files/litigation/complaints/2023/comp-pr2023-101.pdf
值得注意的是,SEC 在诉讼中明确阐明它认为在币安上列出的许多代币是“未注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 Solana (SOL)、Cardano (ADA)、Polygon (MATIC)、Coti (COTI)、Algorand (ALGO)、Filecoin (FIL)、Cosmos (ATOM)、Sandbox (SAND)、Axie Infinity (AXS)、Decentraland (MANA)。
虽然这是 SEC 迄今为止在澄清其对于“未注册证券”的判断时使用的最明确的话语,但它却再次避免回应一个重要的问题:以太坊 (ETH) 是否是一种证券?如果是,为什么 SEC 对此保持沉默?如果不是,那么以太坊究竟是什么?
从加密货币到“加密货币证券”
美 SEC 将上述代币指定为是“加密资产证券”的论点在起诉书的第八节中(第 85 至 123 页),依次分析了每一个项目,显而易见它们有着类似的模式:首次代币发行 (1C0) 的过程、代币的归属、核心团队的分配以及通过拥有这些代币来促进利润产生。
但是,同样有着上述模式的以太坊却不在其中。在以太坊及其锚定币 (例如 WETH) 是否属于证券的问题上,SEC 主席 Gensler 一直含糊其辞。ETH 通常作为一种投资品被持有,这表明它可以被归类为证券,但它也被广泛用作日常跨协议的交换媒介,使其功能更类似于现金。
Gensler 此前曾表示,加密市场中“除比特币以外的所有加密货币”都可能被视为证券,但他拒绝明确说明以太坊。当被提问“以太坊是否一种证券”时,Gensler 通常不会回答。
SEC 如此渴望为其他代币提出同样的要求时,却不愿将 ETH 明确归类的做法令人好奇。这是为什么?
ETH 究竟是不是 SEC 眼中的证券?
这可能是美国政府内部争论的一个问题。
以太坊可能属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的管辖范围,CFTC 已将 BTC、ETH 和 USDT 视为商品,而非证券。这两个类别不仅彼此截然不同,而且这种重叠可能会引发一场监管拉锯战,因此,Gensler 试图避免政府内部出现内斗,对以太坊采取较为公开的立场。
加密媒体 Protos 曾经发布过一项过分析,认为 Gensler 对以太坊的回避可能是 SEC 在臭名昭著的“The DAO 黑客事件”后不采取行动的结果,该事件导致以太坊网络分叉并将整个生态系统置于风险之中,当时许多投资者因此事处于水深火热。然而,当时 SEC 什么也没做,选择了沉默和不作为。现在 Gensler 发现自己处于弥补前任疏忽的尴尬境地。既然以太坊生态系统已经花了数年时间恢复信誉,那么现在追溯性地宣布它是一种未注册的证券,将会给投资者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保护投资者意味着保护他们免受保护者的侵害。
Gensler 不愿对以太坊进行明确分类的另一个原因可能在于:他可能不知道。
加密货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它们代表了我们理解金融和资产所有权的方式的根本转变,并且在像以太坊这样的生态系统的发展中,它们引入了许多全新的用例。
任何新事物都会不便分类,而以太坊就是这样做的——既足够“去中心化”,又符合证券的“概念”(投资者、利润承诺),这才是难以被监管的核心所在。
这种监管模糊性给以太坊带来了复杂的挑战,因为加密行业的进步取决于 Layer-1 代币(例如以太坊)获得明确的法律定义,这些代币在各自的生态系统中同时充当日常交易的媒介和投资工具。监管模糊性构成了重大障碍,扼杀了潜力、阻碍了主流采用,并在充满增长和创新的加密行业中助长了不确定性。
对于加密货币的二分法(是证券或者不是证券)模糊了不同种类代币之间的界限,迫使我们面对现有法律结构的不足之处。为了推动加密行业向前发展,监管机构必须解决这一微妙的问题。独特的加密行业需要同样独特的规则。
加密行业需要有意义的监管进展
目前,通往全面加密货币监管的道路被两个重大障碍所阻碍,必须紧急解决这些障碍以促进该行业的负责任发展。
首先,美 SEC 必须对以太坊建立正式立场。鉴于 SEC 在有机会限制以太坊时不作为,无意中营造了一种让投资者陷入监管困境的场面。SEC 作为投资者的保护者,有责任提供某种形式的监管指导——即使是暂时的——作为一个起点。缺乏明确的监管不仅会带来不便,还会缺乏为加密市场中日益增多的参与者提供必要的保护。
其次,关于加密货币性质的开放式讨论至关重要——在没有“先入为主”的观念、偏见或空洞的修辞的情况下进行对话。我们经常说要腾出空间来“进行对话”,但不得不承认需要进行对话和实际进行对话确实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也许这个行业的每个人——以及那些关注它的人——都会从实践后者中受益。
风险提示:
根据央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本文内容仅用于信息分享,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行为进行推广与背书,请读者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金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