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快速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引领全球经济社会变革、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在近期举办的北京服贸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将加强服务领域规则建设,支持北京等地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在发展过程中,要聚焦数字经济的四大要素–数字价值、数字机构、数字技术、数字制度。
一、新经济创造新价值
数据作为一种社会核心要素资源,目前虽然具有普遍的使用价值,但其资产属性还没有充分体现。数字经济的发展目标是通过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和金融创新,充分挖掘和实现数据蕴含的巨大经济和社会价值。这就需要释放数据要素的强大动能,需要洞察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与数据价值实现之间的深刻关联,完成数据价值的不断演进和提升。
正如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市场化历程,数字经济的发展,也是从数字资源到数字资产、再到数字资本的价值化过程。数字资源的价值提升要经历几个核心的环节。第一个核心环节是确权。数据的权属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等,通过对权属的界定和权属的适当分离,配合确权登记、资产评估等一系列完善制度,才能实现数字资源到数字资产的跨越。第二个核心环节是交易。因为只有进行交易,才能够市场定价,数字价值才真正能够实现从资产到资本的转化。第三个核心环节是创新。在每一次经济要素改革的过程中,新的经济资产出现后都会引发一系列金融创新,来放大经济资本的价值。
这三个流程和环节很像90年代的房地产改革。在改革之前,大家住的是公房,个人没有产权,市场没有交易,房子也没有价值。那时中国家庭最主要的资产是现金和银行储蓄。经过改革之后,房屋经过确权变成了个人和家庭的资产,通过建立房地产市场进行交易,就有了市场价值,变为经济资本,使得中国家庭的资产规模和财富水平一下就跃居到了世界前列。这个巨大的变化不是“5+2”“白+黑”干出来的,而是通过推进要素市场改革而爆发出来的。和土地、房产等领域的金融创新类似,通过审慎试点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保险、数据信托、数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将会进一步放大数字资产和数字资本的规模和价值。
我们认为,通过建立确权制度,发展交易市场,探索金融创新,实现从原始数字资源、到数字资产、再到数字资本的价值跨越,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目标,也是服务新经济的重要实现途径,将为未来中国经济增长提供强大的资本来源,推动真正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新业态催生新机构
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包括数据提供方、数据购买方、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方以及数据交易的监管机构,各方参与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未来,数据托管机构、交易场所、数据中介服务机构等一系列创新型机构的建立,将对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发挥关键作用。
首先,要通过创新发展数据托管机构来加强数据治理。当前,由于隐私数据的敏感度和数据确权的法律争议,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合规开发利用成为社会的痛点。大部分中小互联网企业虽然采集了大规模数据,但都缺乏数据治理的基础能力,专业的数据托管机构具有巨大的现实需求。数据托管机构可以成为互联网企业进行数据治理的“保险箱”和“加工厂”,通过强大的数据治理能力对受托数据进行标准化清洗和脱敏处理,将其转变为有价值、可利用的数据资源;同时,与法律事务机构合作,对数据来源和采集过程进行合法性验证,保证其合规性;此外,还可借鉴托管银行和资产信托的制度经验,合理设计数据托管制度,将经过主体授权或法律许可的数据资产,适度进行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的分离,实现数据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和大幅提升。作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数据托管机构应该满足具有社会公信力、经营公益性、技术能力强和具有金融相关业务资质的基本要求。
其次,通过发展市场化数据中介机构提升数据服务。如建立数据资产评估机构、数据经纪服务机构、数据审计服务机构等来量化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交易、合约达成和事后审计。数据评级对用于交易的数据资源在事前进行全面的可信性评估,包括数据提供方资质、数据稳定供给能力、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以及标的数据来源的合规性、交付率等。数据估值则通过对数据资源的固有价值、市场价值、环境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进而得出标的数据的公允价值区间。这就像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和债券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和评级公司要对企业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核一样,未来数据价值的评估机构也将会肩负重要的职责。
再次,通过建立数据交易场所来实现数据的流通和价值发现。理论上讲,数据交易完全可以在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一对一进行,程序上更加简便,不需要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但大规模、常态化的数据交易需要通过专业化、具备公信力的平台进行,这是更加经济理性的选择:一是更高效,可以增加互信,提高交易的成功率;二是更经济,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三是更普惠,有利于强化对核心社会资源的管理,提高社会的公共福利水平;四是更合规,便于市场监管,从而保证交易的合法合规。
作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创新引领者和产业先行者,北京市积极打造数据流通的基础设施。今年上半年,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正式成立,这是国内首家基于新型数据交易模式的数据交易所,通过采取数据分级分层管理模式,综合运用数据确权、隐私加密、智能合约等技术,通过建设包括数据、算力、算法等一系列基于交易的智能合约来实现数据使用价值的流通。这一模式将有效解决高价值数据在流通过程中的痛点问题,努力探索数据交易未来的发展方向。
三、新交易应用新技术
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新的技术与之相匹配,特别是在数据的交易流通环节,新的交易模式将对交易平台有新的技术要求,以数据确权标识、隐私加密计算、智能数据合约和数据应用追踪为代表的新技术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发展数据确权标识技术来解决数据交易流通的权属问题。数据的权属界定是数据交易的前提,通过数据确权标识技术,结合密码学算法和区块链技术,实现对数据的唯一标识,将数据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确权,转变为可供交易的数字资产,这是对数据确权标识技术的基本要求。数据确权标识技术的标准体系会在交易流通中不断演进,从哈希码、时间戳、NFT等新应用,到未来与数据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的“唯一对应标识化”技术,确权和标识技术的创新发展将是数据资产化的基础和前提。
发展隐私加密计算技术推动高价值数据在“可用不可见”的前提下实现交易。由于数据具有无限的可复制性,导致高价值数据明文交易的收益远远低于采集成本,上市交易的意愿很低。目前,通过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可信执行环境等技术,以明文加密、密码学算法和芯片硬件加密为基础,可以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深度挖掘数据经济价值的同时又不触及数据具体信息和个人隐私,实现数据使用权与所有权交易的分离。隐私加密计算是数据交易的技术创新,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将为大量原本沉默的敏感数据提供价值实现的有效手段。
智能数据合约技术将推动数据交易模式的演进。以前各类数据交易所的交易产品基本都是数据本身,而未来的交易标的将更加多样化,更像是针对具体数字经济问题的一整套解决方案,我们将其称之为“数据合约”。未来的数字交易,将从单一的数据交易,发展为数据、算法和算力的数据合约组合交易,它扩展了数据相关资源的价值实现范围,把算法和算力也变成了可供交易的资产。这就像一个食品大超市,既销售食材,也售卖菜谱,还提供加工的灶具。智能数据合约技术将为交易合约提供底层技术支撑,并向数据、算法和算力方提供标准接口,对数据合约进行标准化,将复杂的合约条款转化为智能代码,自动生成、自动执行。这将明显提升数据合约交易的效率和可信度,促进更大范围的数字价值实现。
数据应用追踪技术是数据交易安全合规的保障。我们以共享单车为例,如果平台没有对单车使用记录和位置追踪的能力,共享单车模式就不可能出现。同理,数据经过确权标识,在交易流通环节进行留痕,通过上链实现可追溯、防篡改,实现对数据资产的记录和追踪,才能保证数据交易后的使用范围符合交易合约的相关约定,并对其应用场景和使用频次进行精准计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数据应用追踪技术将成为增加数据交易透明度、实现市场合规管理的保障。
四、新高地完善新制度
今年八月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建议推动更多配套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的出台,通过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形成北京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高地”。
一是推进制定全面的权属保护制度。建议制定数据确权和权利保护的基础性规则,颁布《首都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明晰不同数据权属的界定标准,解决数据交易的基础性问题,对数据的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投资者各方的权益进行保护,做好数据权利保护与数据要素的流转利用之间的平衡。这些制度不仅将保护数据的所有者,也将保护数据的管理者、使用者和投资者,这样整个生态才能平稳发展。
二是制定公开、公平、透明、高效的交易制度。通过对数据敏感度分级管理方式,制定公共数据治理细则、数据交易交割细则和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细则来明确数据交易环节的各方权责义务。
三是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保证数据资源的合法、合规、安全应用。建议要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市场的多层次主体分级机制,对数据要素市场进行准入管理,对数据交易场所、数据托管机构、数据评估机构、数据审计机构等新型参与主体科学设定准入标准,提升数据流通的安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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