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用层的协议。
原文标题:《区块链的价值捕获在协议层还是应用层?在应用层的协议》
撰文:北辰
2016 年, 顶级风投 USV 的 Joel Monegro 发表了《Fat-protocols》,这是一篇非常经典的 crypto 论文,对比了互联网和区块链在技术栈上的区别,以及由此带来价值捕获上截然相反的局面——互联网是「瘦协议、胖应用」,而区块链则是「胖协议、瘦应用」。
虽然过去六年来,这个观点基本得到了市场验证,协议层创造和捕获的价值远高于那些建立在它们之上的应用程序,但现在看来情况正在起变化——Uniswap、GMX、AAVE 等应用捕获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太坊,而且仍在快速增长之中。
Crypto 市场似乎正在导向 Multicoin Capital 在 2018 年发表的《Thin Protocols》中的观点,即建立在协议之上的应用控制着终端用户,它们永远都在试图把价值截流,而协议则对此无能为力。
我完全认可 USV 的胖协议的基本观点,我也完全认可 Multicoin 的瘦协议的观点,因为二者一点儿也不矛盾,只是他们在描述各自的观点时都采用的「Protocols」这个词汇,其实指向的是不同的事物,所以只是语言上的误会。
那么区块链上的价值到底会流向协议层还是应用层?
USV 的观点是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的互联网协议(TCP/IP、HTTP、SMTP 等)虽然创造了不可估量的价值,但更多是间接创造的,大部分价值都是在应用层被捕获并重新聚合(主要是数据),所以互联网投资都是集中在应用程序上,而投资协议技术的回报率则会非常低。
区块链协议却截然相反,因为区块链是共享数据层,并且还把「访问」货币化,从而避免了互联网协议的不幸(价值几乎完全被应用层给截流),甚至还能反过来让绝大部分价值流向协议层,造成「胖协议、瘦应用」的局面。
我非常认同 USV 的上述分析思路,但对结论有所保留,因为那篇文章把区块链的技术栈直接简化为协议层和应用层,后来的争议也正是缘于此,我们应该在更精确的技术栈分层上讨论。
互联网最经典的分层是 OSI 七层模型,区块链的分层模型也有很多种,比较典型的是六层(多出来的最底层是因为区块链本身就依赖于互联网为它工作)。
在 USV 的论述中,「应用层」就是上图的应用层,而「协议层」是应用层以下的各层的总称。可问题是,区块链的应用层不能直接对照互联网的应用层。
互联网的应用层截流了大部分价值,但更准确来说是被应用层的终端产品截流了,而不是应用层的协议(例如 HTTP 协议)。所以 USV 的「瘦协议」是包含了应用层的各层技术栈的协议,而「胖应用」是特指应用层的终端产品。
区块链虽然也可以分成很多层,但网络层、数据层、 共识层、激励层是被公链一起打包了,合约层在某种程度上扮演着互联网的应用层协议的角色,在此之上才是终端应用。
Multicoin 的瘦协议的观点正是以以太坊上的去中心化预测市场 Augur 和基于 Augur 的终端产品 AugurCo(随便假设的产品)为例来展开说明的。
所以 Multicoin 文章中反驳 USV 文章的 Protocols(协议),有相当一部分是词汇定义上的误会——Multicoin 所说的「胖应用、瘦协议」分别对应智能合约和终端应用。而 USV 的「胖协议、瘦应用」分别对应的是公链和智能合约 + 终端应用。
此时仍然没有解决价值到底被谁捕获的疑问,不过毫无疑问的是,相比互联网,公链会捕获相当一部分价值。
USV 在 2016 年看好投资公链,是因为当时没有多少应用,甚至也没多少公链,价值也就绝大部分流向了充满想象空间的公链。但随着这些年的发展,基于区块链的各类应用开始繁荣起来,它们创造了真实的价值和收入(尤其是 DeFi 领域),公链捕获价值的比例也就自然而然在降低(绝对价值仍在高速增长)。
但是至少就现阶段以及未来相当一段时间来说,Multicoin 的「胖应用、瘦协议」,即「胖终端应用、瘦智能合约」并不会实现。
现阶段的区块链还在造轮子的阶段,所以人们往往把轮子、底盘、引擎这种关键组件当作终端产品来用(这也是为什么体验那么差的原因),但是当各个应用领域的实现「最小功能」的关键组件完善的时候,「可组合性」的可能性就有施展空间了。
因为区块链是共享数据层,这些关键组件是开放的,且能被无限次使用,所以后来的开发者为了实现更细分的功能(或者单纯只是更好的体验),组合这些关键组件并简单优化即可,这就是区块链「可组合性」的想象力所在,也是互联网领域「云原生」的想象力所在。
但由此造成的结果会是除了公链捕获一部分价值,然后那些被无限次使用而且也把「访问」货币化的智能合约会截流,只剩下比较少的流向终端产品。
事实上 Multicoin 以 Augur 为例来说明,只是因为当时使用 Augur 的智能合约免费,因此会被其他协议或者终端应用捕获走价值,而今天绝大多数智能合约都是收费的。
这里也许会引出一个问题,即是否对后来做终端产品的开发者不公平,其实从商业上来说,这类终端产品本身的成本也低很多(公链解决了互联网产品的高运维成本,可组合性解决了开发成本),因此回报也是合理的,除非自己再在合约层开发颠覆性的智能合约。
最后简单总结一下。公链仍然值得投资,只是现在的选项多了非常多的应用,而具体到应用上,我们应该把目光聚焦到那些在合约层能「实现最小功能」的产品上(一个不会引起任何争议的例子是 Uniswap),而不是对标互联网产品要有完整的工具以及流畅的体验。
因为流畅的体验不是区块链产品现阶段优先解决的问题(先解决有的问题),而完整的工具更是典型的互联网思维,因为互联网产品要么成为大应用,要么死,几乎没有中间态,区块链产品则聚焦在特定功能上也可以被可组合性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