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打着国家农业发展旗号的平台越来越多,但并不是所有平台处于农业发展的目的。近日,一款名为“芝麻牧场”的平台宣传全民养殖,共享畜牧业红利,还能搭上财富的高速列车。这究竟是什么平台呢?
“芝麻牧场”年入百万元的秘密
芝麻牧场是由旺达通(陕西)牧业有限公司(简称:旺达通)运营。据企查查显示,旺达通成立于2021年4月16日,吉林旺达通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宋明江担任法人。
此外,公开信息显示,芝麻牧场包括芝麻文化线上运营和硒牛谷合作社线下落地两大板块。其中,芝麻文化是线上运营平台,包括芝麻小店、芝麻牧场、芝麻传媒、芝麻直播等。硒牛谷合作社则是落地实体,包括芝麻共享、芝麻生鲜、芝麻餐饮、芝麻基金等。
此外,芝麻牧场将开启全新的“线下养殖+云端共享+产销闭环”的商业模式,构建一个强大且良性的生态循环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每个用户都可成为芝麻牧场的领养人,通过共享牧场,云养殖等形式,既享受作为牧童及牧场主的乐趣,又能成为畜牧业投资人,共同分享养殖红利。此外,共建牧场、 创建品牌社区连锁、打造综合服务应用平台也都将在芝麻牧场生态系统中得到全新升级。
据悉,芝麻牧场分为牧童、牧场主。
牧童领养的小牛犊或小羊羔都需要寄养于芝麻牧场专业牛棚,领养数量不限,周期为12个月。其中,小牛犊金额为8000元,年倍率3,小牛宝年化24000元,日收益66元;小羊羔,金额2000元,年倍率2.5,小牛宝年化5000元,日收益13.7元。
牧童推荐收益方案显示,直接分享(牛):大牛宝,800元*10头=8000元,800元*100头=80000元;小牛宝:2000元*10头=20000元,2000元*100头=20万元。间接分享:大牛宝,160元*10头=1600元,160元*100头=16000元;小牛宝:1000元*10头=10000元,1000元*100头=10万元。
其中,牧童升级牧场主:享受该芝麻牧场的体系收益,即3500个小牛宝/头牛及840个小牛宝/头羊,农场规模越大,收益越多。(每天释放∶9.6个小牛宝/牛;2.3个小牛宝/羊,分12个月释放完。)
牧童分享牧场主∶ 享受被分享牧场主的体系收益,及250个小牛宝/头牛及42个小牛宝/头羊(每天释放∶0.68个小牛宝/牛;0.12个小牛宝/羊,分12个月释放完。其中体系收益的750个小牛宝/头牛及126个小牛宝/羊)。
牧场主分享牧场主∶ 可享受被分享牧场主的居间收益,即1000个小牛宝/头牛240个小牛宝/头羊(每天释放∶2.74个小牛宝/牛;0.66个小牛宝/羊,分12个月释放完。)
牧场主收益举例显示,押金1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3个月内根据个人意愿或公司评定后可无条件申请退还),如合约期内利润超过50万后,则不退还该押金。
以分享牧牛为例:牧童升级牧场主,享受个人体系收益3500个小牛宝/头牛,按1000头牛计算:3500个*1000头=350万∶365天≈1万元/天。牧童分享牧场主:享受牧场总流量250个小牛宝/头牛,按1000头牛计算。牧童获得250个*1000头=25万∶365天≈685元/天。750个*1000头=75万÷365天~2055元/天(上级牧场主获得):牧场主分享牧场主,享受牧场总流量1000个小牛宝/头牛,按1000头牛计算:1000个*1000头=100万∶365天~2740元/天。
芝麻牧场消费及分红机制:每领养一头小牛犊,可获得平消费方案台1份加权分红;牧场主可获得50份加权分红;平台上市或国有化后,公司将账户大牛宝收益的80%,拿出26%给予参与者加权分红,可直接提现,20%变成牧券进入芝麻小店APP,分红机制抵扣消费。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寻山优品”因涉嫌传销被查
2018年3月,曾凡永伙同李拥军、屈娟等人在注册成立拥德公司及多家关联子公司后,开发了名为“寻山农场”后又更名为“寻山优品”的APP网络平台,通过该平台,以预售“寻山小香鸡”为名,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上下线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为掩人耳目、制造假象,公司还拿出部分资金从事养殖小香鸡及其配套经营活动。
据相关诉讼的法律文书显示,“寻山优品”网络平台实际上是以“代养”“寄售”的名义向会员返利,会员交钱后平台不提供真实的商品交易,会员在平台“买鸡”不是为了消费,而是获得返利的依据和资格,会员所获得的返利来源于新会员缴纳的资金,并非真实的销售小香鸡的利润分配。而据媒体报道,“寻山优品”上线运行1年多时间,就发展会员7万多人,收取会员缴纳的购鸡款5亿多元——平台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实物交易,老会员的奖金开支都来源于新会员的“入会费用”。
此外,2019年12月23日,湖南省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贵州拥德作出行政处罚,出具了“醴市监行处字[2019]第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法律文书显示,贵州拥德涉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案,被罚款150万元。通过法院裁定强制执行,不愿交罚款的贵州拥德,最终将150万元罚款缴纳至醴陵市人民法院。
法律专家指出,该平台的运行模式已涉嫌传销,一是公司没有生产或交易土鸡的行为,却以销售土鸡为幌子,要求会员交纳购鸡款从而取得发展会和获取奖金的资格,涉嫌收取“入门费”。二是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还是拉人头,通过设立推荐奖、团队管理奖等形式鼓励会员发展下线,并把发展下线人数的多少作为考核晋级标准,发展下线人员越多,晋升级别越高,获取的奖金越多。三是公司虚构赢利前景和利润来源,诱惑他人投资购买土鸡,涉嫌骗取他人财物行为。
那么,芝麻农场与寻山优品如出一辙做法能安然无事吗?打传防骗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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