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之窗01月17日发布:一女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审中当庭翻供,判决后不服一审,提起上诉,利箭在行动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二审裁定书中看到:
2020年1月以来,赵某、王某凤、韩某江、朱某珍、张某国等人先后加入“云数贸”传销组织旗下的“中国梦富民卡”及“开国大典毛主席纪念章”(经鉴定,该纪念章无金无银无铂无钯)项目。
其中,“中国梦富民卡”项目宣传会员只需缴纳人民币180元报单费用,就能获得一亿数字货币(相当于一亿人民币)、一亿云数贸股权、一亿商城积分的巨额财产,“开国大典毛主席纪念章”项目宣传会员只需缴纳人民币1800元费用可以获得奖励三亚市或雄安区别墅一套,并配有马尔代夫国际盘股权、物联网股权、众云国际股权。
该组织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的会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通过差价及奖励,引诱参与者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加入并缴纳费用。经查,“中国梦富民卡”、“毛主席开国大典纪念章”的层级至少为六层以上,其中,被告人韩某江发展被告人朱某珍、张某国等大团队长参与“中国梦富民卡”、“毛主席开国大典纪念章”项目,朱某珍、张某国等大团队长再发展小团队长参与项目,不断引诱拉人头发展下线,韩某江将“中国梦富民卡”项目报单给上家被告人赵某、“毛主席开国大典纪念章”报单给上家被告人王某凤,再由赵某报单给刘某秋(另案处理),由王某凤报单给常某、周某群(另案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梦富民卡”项目发展的层级及发展会员情况:赵某(731名会员)—韩某江(731名会员)—张某国(731名会员)—许某、李某—赖某、纪某、许某1、魏某等人—潘某、黄某、陈某1、陈某2等人。
“毛主席开国大典纪念章”项目层级及发展会员情况:王某凤(2264名会员)—韩文江(2264名会员)—张某国(249名会员)、朱某珍(96名会员)—李某(2名会员)—范某、魏某、黄某2等人—孙某、周某等人。
被告人朱某珍同时担任被告人韩某江的助手,协助韩某江统计其他团队的会员报单数据、统计现场会议名单及费用收取等。
2020年6月19日,被告人韩某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6月20日,被告人张某国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6月21日,被告人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7月9日,被告人王某凤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7月12日,被告人朱某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韩某江、张某国、赵某、朱某珍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王某凤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但庭审时翻供,否认其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原判认为,被告人韩某江、王某凤、赵某、张某国、朱某珍结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作出判决:一、被告人韩某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被告人王某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被告人赵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四、被告人张某国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五、被告人朱某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王某凤不服,提起上诉,上诉称:其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王某凤、原审被告人韩某江、赵某、张某国、朱某珍结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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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利箭在行动,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明眸、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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