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涉“阿斯拉姆”案!发展下线721个 江西一传销人员获刑四年罚三十万

fffmCQ.jpg

反传销网4月27日发布:发展下线721个、吸收资金1776万元……记者26日从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被告人洪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头条】涉“阿斯拉姆”案!发展下线721个 江西一传销人员获刑四年罚三十万插图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17日,被告人洪某加入阿斯拉姆(厦门)实业有限公司成为会员。不久后,洪某回到金溪并在当地通过大量宣传、推广等方式发展下线会员,引诱他人交纳100-1000美元、2000-5000美元、10000美元、30000美元、50000美元五个等次的门槛费成为该传销组织会员,并按上述交纳门槛费标准划分一至五星五个等级会员。这些会员在网站进行注册后,按照“太阳线”形结构对会员安排网构点位。注册成为新会员并由上线推荐会员操作激活账号后,该传销组织设置了推荐奖、管理奖、超越奖、创业奖和分红奖等团队计酬模式,同时宣传以赠送珠宝、公司原始股权,享有公司销售分红作为激励,不断发展会员新人加入。另查明,2017年12月5日,被告人洪某在金溪县注册成立阿斯拉姆(厦门)实业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自己担任负责人。截至案发时,被告人洪某直接及间接发展的下级会员注册账户721个,下线会员充值资金达2537600美元(人民币17763200元)。2019年11月1日,被告人洪某被公安局传唤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某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太阳线”型结构组成多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进行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案发后,被告人洪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申明:以上内容为转发,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联系方式,请点击下方图片链接☟

你会关注


想了解更多,请搜索【反传联盟】(pianjujiemi.com)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炒币网无关。炒币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并不对文章观点负责。 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本资讯仅供参阅,不作为投资理财建议。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