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柔接棒斑马会员,联创可拿市场分红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
在上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从环球捕手、斑马会员再到希柔的这段发展历程,以及斑马会员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项目,在本篇报道中,我们着重关注的是希柔这个平台的产品和模式。
希柔接棒,模式几何
在斑马会员式微的当下,如今的人们提到斑马会员最先想到的就是和斑马会员关联密切的希柔。早在一年前的2020年夏天,希柔刚问世时就创造了不俗的战绩:据希柔官方公布出来的数据显示,截止8月1日下午一点,全球总销售额2.69亿,希柔联合创始人SCO销售数量346个,希柔高级合伙人SSP销售数量9033个。
其实,这些S字母开头的名词对应的就是不同的级别,SSV是85折、SSP是65折、SCO是55折、SEO是53折。53折的级别一般在经销商的口中不太常见,“三个级别”则是推广人员们一贯的介绍方式。按照推广人员阿丽(化名)的说法,希柔的模式可以从下面这三个级别开始说起:
第一,超级会员 8.5折
2成长值(不同商品对应不同成长值,成长值完成一定的累积,即可完成升级)
分享赚15%
第二,高级合伙人 6.5折
50成长值
分享赚35%
赚同级6%
有被动收入,你所有的超级会员卖的你都有20%利润
第三,联创 5.5折
500成长值
分享赚45%
赚同级6%
有被动收入,你所有的超级会员卖的你都有10%-30%利润
市场分红
参与者能从中获得的收益也被有关课程资料总结出了三个方面:第一,零售收益:比如卖一支100元的洗面奶,A的奖励45元,B的收益35元,C的收益15元;第二,级差收益:举例,C卖一支100元的洗面奶,自己赚15元,上级B赚20元,A赚10元;第三,平级教育金:6%。
升级到联创就有市场补贴可拿,这个市场补贴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市场分红:
SCO之上,还有SEO,相关的利润分红模式规则可以解读如下:
推广人员阿凤(化名)则总结出了该模式的三个要点:第一,门槛低,99就可以成为会员享受85折,可自用可以分享;第二,升级快,卖25支洁面,AEP,牙膏,牙刷日用品,销售额2475元就可升级高级合伙人,或者直升包升级,买活动价3000+的直升包;第三,联创有分红,可以拿整个团队无限代的销售额的4%到10%的分红,联创升级也比较简单。复制9个0门槛,或者招募9个直升高级合伙人,或者活动期间1.6倍积分销售6个直升包。
说完了模式,再来看看活动政策。2021年3月,《希柔万城联动计划》开始推行。
减脂咖啡,普通食品
文章的最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下希柔在当下所重点推广的“爆品”——T97咖啡。据产品外包装显示,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号为SC11343020100013,生产企业为湖南康琪壹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加工企业为浙江贡盏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类型为固体饮料,显然,该产品只是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减肥”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因而一些公众号在介绍T97咖啡时所说的“减肥作用”似乎并不那么可靠。
而在小红书和微博等多家平台上,各种通过T97咖啡实现减肥愿望的案例早已是令人见怪不怪。
显然,上述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其性能和功能的一种描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商品的性能、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针对现如今减肥市场中出现的虚假宣传的乱象,“舆情频道”曾指出:在近年来火爆的减肥产品中,有不少品牌企图通过拉人头和虚假宣传将名声打响,引诱源源不断的消费者上当。随着新规的落地,更多的监管也将更加严格,企业想要长期生存,需以诚信为本,公平竞争,千万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食药监管部门也曾对消费者发出提醒: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药品。普通食品不具有减肥等功能,不要轻信“立竿见影”等虚假宣传而随意购买和使用。
行政处罚,问题不断
说到虚假宣传,李潇名下的杭州萧剑贸易有限公司就曾因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而遭到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文书号:杭高新(滨)市管工商处字〔2015〕第2107号)
(图片来源:企查查)
处罚内容为:当事人销售的干燕窝本应为初级农产品,但其与杭州李宝赢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签订《食品委托加工合同》,按照《燕窝企业标准》(Q/LY0015S-2012)食品生产标准进行分装,该分装好的燕窝已经属于食品,该燕窝食品外包装盒上带有“润肺生津、养胃健脾、延年益寿、养颜润肤”字样,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的规定。
无独有偶,李潇名下的浙江格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也曾因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而遭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市管罚处字〔2017〕103号)
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当事人在其格格家网站销售“日本纤衡诺丽果酵素原液720ml/瓶 排毒瘦身 预防亚健康”页面宣传有:“格格说:纤衡诺丽果酵素含丰富的诺丽果原液…富含227种营养成分,其中包括13种维生素,16种矿物质,8种微量元素,9种人体所必需氨基酸在内的20多种氨基酸,10多种具有抗氧化作用的物质,是非常强效的天然综合维他命。每天坚持服用诺丽果酵素不仅可以达到排毒瘦身的目的,还能改善人体亚健康”;“神奇的日本冲绳诺丽果酵素,净化:人体的氨基酸代谢,会产生许多有害物质,酵素能把血液中的废物分解,再由肾脏转化变成低毒性的尿液排出体外,碱性:酵素能分解发炎病毒及酸性血液中的胆固醇,让人保持弱碱性,血液循环畅通”;“清洁:酵素能分解血液中废弃物,让血液保持弱碱性,促进血液循环”等语句,该售卖商品属于普通食品。广告费用2万元。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维护网络交易正常秩序,保障消费者和其他购买者的合法权益,鉴于该公司已经停止发布广告,按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决定处罚人民币3万元。
后 记
不久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报告》提到了社交店铺普遍存在的“涉传”风险:近年来有关案件呈明显的上升趋势。这种趋势背后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个是越来越多的人从事或者打着社交电商的旗号进行创业,另一方面各地政府也越来越重视这方面的监管……平台是否存在牟取非法利益,平台是否存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需要多维度、全方位区分社交电商平台的推广模式与“涉传”模式的差异。
至于“致力于为全球女性开创品质、健康、美好的生活方式,通过职业品牌人的打造,给予全球女性创业助力,实现更美人生”的希柔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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