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易商通”集资诈骗25.7万人 公司法人高志华获刑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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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网3月26日发布:2020年11月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高志华、王某会、马某珊、袁某光、韦某均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开庭审理。

【追踪】“易商通”集资诈骗25.7万人 公司法人高志华获刑无期插图

近日,该起涉案资金超200亿,涉及会员25.7万人的特大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迎来了一审宣判。高志华等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其中,高志华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1年1月28日,高志华等人注册成立了北京易商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易商通公司),北京易商通公司分总部、代理(也叫订单中心)、会员三级架构。

该公司通过设立“易订商城”网购平台,以“消费返利”吸引投资人加入。

经营模式为投资人注册会员后采取“订单式消费”形式投资,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新业态”会员形式,以投资5000元为一单,可获商场消费积分5000分,用于购买“易订商城”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的商品,同时获得1万元等值货品放在商城寄卖,商城每周以“寄售回款”形式向会员返利,10个月左右会员可以连本带息回款8000元。

二是“本地电商”会员形式,以投资1000元为一单,可获得商城消费积分1000分,用于购买“易订商城”中的商品,同时获得2000元等值货品放在商城寄卖,商城每周以“寄售回款”形式向会员返利,10个月后会员可以连本带息回款1200元。

会员在代理订单中心投资后,代理可从易某公司获得相应比例的“推荐费”或称“服务费”。

所有会员都必须在代理管理之下,可以是二级代理,也可以是一级代理,但二级代理必须在相应的一级代理管理下。代理和会员可以获得相应的比例的“推荐费”提成。

经审计,25.7万名会员累计投入本金约215亿元,待返还本金约75亿元,涉及会员19.1万余人;供货商累计供货金额38.9亿元,已支付37.3亿元,未结清1.6亿元。共计资金缺口总额76.6亿元。

2021年3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一审宣判。高志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会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款40万。

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余22名被告人8年到缓刑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5万到5万元不等。

同时,法院还责令高志华、王某会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其余各被告人在各自违法所得范围内承担共同退赔责任,退赔损失优先于没收财产、罚金项的执行。
文章来源: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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