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鑫邦公司”非法集资1966万余元,231人参与其中!

fffmCQ.jpg

【看点】“鑫邦公司”非法集资1966万余元,231人参与其中!插图
什么是资金盘?所谓资金盘是指“通过高收益激发不明所以的投资者的贪欲,进行非法集资,以拉人头滚动或静态资金流通的形式,拆东墙补西墙,即前面加入会员的本金和利息都来源于新加入会员的本金,本质就是金字塔式传销诈骗。所以一旦没有新鲜血液注入,平台操盘手无利可图,就会崩盘卷款跑路!

以给其他公司周转资金担保为名,许诺在参与人可以获取多于银行的存款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66.3万元,然后再将所吸纳资金贷款给其他公司和个人使用,从中获取利益。近日,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鑫邦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一案。

【看点】“鑫邦公司”非法集资1966万余元,231人参与其中!插图1

平遥县鑫邦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邦公司)在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会计闫某某、业务经理安某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向社会公众宣传,以给其他公司周转资金担保为名,许诺在鑫邦公司存款的人可以获取多于银行的存款利息,先后向张某某等231人,以7厘至1.5分不等的月息吸收存款1966.3万元。后该公司将吸收的资金以2.98分不等的利息和9%的手续费(三个月)贷款给李某某的晋祺瑞养殖公司和其个人使用,从中获取利益。经审计,该公司共造成投资人损失金额1716.23万元。

案发后,鑫邦公司经和马某、王某某协商,部分原在鑫邦公司的出资人与王某某重新签订了借款协议,由王某某归还五年内停息还本;部分出资人以出借人的名义与马某签订了服务方为深圳市信德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的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开始阶段为付息协议,后改签为借款方为介休市鑫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停息付本,归还部分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平遥县鑫邦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采用通过向社会公众宣传可以获取高息的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依法判决,平遥县鑫邦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赵某某、闫某某、安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三年十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责令平遥县鑫邦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人赵某某、闫某某、安某某共同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
——————————————————————————

【文章来源:晋中法院,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看完文章不要忘了点赞+关注,并转发给你身边的亲朋好友,避免他们上当受骗!
如有发现各种资金盘套路陷阱的,可以提供资料给暗火!

贪欲是人的本性,这不可否认,但请不要抱着侥幸的心态,上了一当又一当,当当花样不一样, 跳了一坑又一坑,一坑更比一坑深!傻子太多,骗子明显不够用!这是资金盘行业的名言!请各位引起重视!

由于公众号改版,推文不再按照时间排序如果不想错过暗火盘界的每日推送,就点个【赞】和【在看】吧【看点】“鑫邦公司”非法集资1966万余元,231人参与其中!插图2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炒币网无关。炒币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并不对文章观点负责。 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本资讯仅供参阅,不作为投资理财建议。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