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燕瘦被检出非法添加新泻药成份:诸多明星直播带货是否有连带责任?
今年8月底,职业打假人王海更新视频,公开质疑时下热火的瘦身产品“多燕瘦 ”也疑似存在质量问题并检出非法添加了新泻药成份——双丙酚丁,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值得一提的是,王海在测评中表示,双丙酚丁是酚丁的衍生物,为新合成的泻药成分。
“厂商认为所有的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无法检测出新合成物质,就肆意妄为,大肆敛财,属于明知非法添加新合成的泻药成分,由于众多明星推荐代言销量巨大,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此敦促郑多燕、汪涵、谢娜等众多明星赔礼道歉和赔偿消费者,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外,视频中,王海提及这款产品用于推广的广告词“拥有 6000 亿活力酵素,多种果蔬提取,多维补充身体日常所需,每一口都是天然果汁精华”实则为不实宣传。在专业质量检查中,该产品检查出含有酚丁成分,据悉,这种成分比常规减肥产品所含有的酚肽产品对肠粘膜的刺激性更强,就刺激效果而言前者大约是后者的十倍,所以导泻作用更强更明显。
与产品非法添加相比,多燕瘦更是通过明星代言或者直播带货等方式,销售量也非常高。值得注意的是,SOSO棒蓝莓胶原酵素果冻在电商平台销量超过20万,按照最小包装单位5支装56元售价计算(不同电商平台价格略有差异),销售额已超1100万。
经梳理发现,其品牌推荐官是近期备受热议的女明星张天爱。
此外,金星、谢娜、汪涵、张馨予、李小冉等明星曾为其亲力推广,在巨大的明星效应之下,这款产品也一直销量火爆,广被认知。
那么,明星代言或者直播间带货此类产品是否有连带责任呢?对此,相关律师跟黑鹰投诉表示,依据相关规定指引,无论“代言”还是“带货”,明星都应该对产品质量负责,“翻车”后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从直播间购买到劣质产品后,消费者也有权向作出承诺的明星主播索赔。
此外,企业邀请明星成为品牌代言人,请其推销公司旗下产品是常见销售手段。当出现消费纠纷时,广告法对商品代言明星的相关责任有明确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去年,SOSO棒蓝莓胶原酵素果冻就被曝光被检测出添加“泻药”成分匹克硫酸钠(违禁成分)。匹克硫酸钠是一种特殊缓泻剂药品,具有润肠通便功效,但是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必须凭处方、遵医嘱才能使用。
而作为曾经的多燕瘦品牌持有方的蜂了时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了时尚”),从2016年开始就多次因为广告违法行为遭到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的罚款多达7次,累计罚款37.5万元,并因其委托的生产商在酵素食品中违法添加匹克硫酸钠,“严重危害生命健康安全”。蜂了时尚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并罚款14万元。
面对这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似乎丝毫未影响“多燕瘦”的正常运作,2020年11月17日,多燕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燕瘦中国”)发生了工商变更,蜂了时尚正式退出股东序列,新增文淼为股东(占股49%)。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多燕瘦中国实际控制多家公司,同为多燕瘦产品,在京东商城的“多燕瘦旗舰店”和天猫商城分别使用了2家不同的主体进行注册。
在京东商城使用的是多燕瘦(中国)有限公司的主体进行注册,多燕瘦在天猫平台上的信息显示:本店铺经营者在2020年03月24日已由蜂了时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为轻食兔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文淼。
面对媒体的质疑,多燕瘦通过软文等方式极力压制丢失的口碑以及品牌形象,“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现象不打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