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集3.37亿!寿光宇虹防水材料员工持股迷雾重重,或涉嫌非法集资!
日前,潍坊寿光多位市民反映,2020年12月底,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向员工发出股份认购的倡议。宇虹集团曾承诺,若上市未成功可以退还员工所投资金,并支付利息。但上市失败后,却一直未按承诺退还所投资金及利息。
宇虹防水材料为何要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为何注册合伙企业?3.37亿元集资款为何收据为投资款,且仅认缴6650万元?
该集团法人郑爱周认缴28000万元,7家合伙企业集资33778万元,为何郑爱周持有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80%股份?
2020年12月份,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寿光市台头镇宇虹集团综合楼901室、902室、903室、905室、906室、908室、909室,成了7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吸收资金,资金额达337780000元,共有276人进行了投资。
7家合伙企业分别为:
潍坊市东略投资合伙企业
潍坊市西略投资合伙企业
潍坊市南略投资合伙企业
潍坊市北略投资合伙企业
潍坊市中略投资合伙企业
潍坊市功略投资合伙企业
潍坊市智略投资合伙企业
7家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均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值得推敲的是,从表面上看各个合伙企业的人数没有突破有限合伙制基金合伙人50人的人数限制,但总的人数已远远超过人数上限。
据企业员工透露,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为“上市”,并召开了员工持股动员大会,下发了《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以下简称《持股方案》)。
根据《持股方案》,宣称参与对象作为持股平台的合伙人,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与投资人签订《员工持股协议》。
然而,事实上,投资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并不享有和履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仅仅处于普通投资者的地位,根据约定未成功上市赎回“原始出资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严禁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证券法》
第九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以此方式,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募集高达3.37亿持股款。如此庞大的资金,它究竟属何性质?两年间,作何用途?
一位不愿具名的员工说,种种迹象表明,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在员工持股中不排除存在欺诈行为,很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12月13日,有媒体对“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号召员工股份认购,上市失败公司不退钱”一事进行了曝光。
“我入股了10万元,公司上市没成功,我便要求退股,结果迟迟不退,问了好多次,就说公司目前没有钱,让我们等。”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在职员工张先生表示,今年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好,自5月份以来,工资一直未发放,上有老下有小,实在耗不住了,目前正在计划办理离职。
据张先生称,他和其他一些同事所投的钱在一家名为“潍坊市南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司。“这个公司一共出资3060万元,但是宇虹名下显示的认缴出资额仅有612万元,现在说公司没钱,剩下的钱去哪了?”张先生质疑道。
据另一位宇虹集团离职员工郑先生表示,宇虹集团此次股权认购包括社会方和公司内部,共筹集大概3亿多元。“公司曾做了其他投资,据说投了恒大,恒大暴雷后,受损严重。”郑先生说,“今年,宇虹集团存在法人变更以及股东之间的冲突,有的股东还申请了财产保全。”
“当时号召大家出这个钱的时候,给我们说上市成功的话,就作为股金;如果上市不成功,就当作厂里的集资,期限为1年,1分的利息。但今年厂里的效益不太好,我就离职了。”郑先生称,宇虹集团曾承诺,如果员工离职,离职时集资款和利息一块给,却迟迟未给。“离职后,几个同事代表去找,厂里负责人说肯定会给,但当下没钱,需要再等等,到时候一起给大家支付,但一直没给出明确的时间。”郑先生表示,当时大家都是本着对公司的信任才投的钱,没想到会是现在这个情况。
针对此事,媒体多次联系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宇虹集团却迟迟未做任何回复。
“前几天经侦来查,财务跟老板都跑了……”宇虹防水材料一员工表示,该集团内部已通过诉讼保全的方式,将宇虹防水材料所有资产进行了保全,“所以说公司一分钱的东西也没有了,门口的石头也被保全了。”
276名“持股者”,除了《员工持股协议》,与合伙企业一张注明“投资款”的收据,两年来,没持股证明、分红。有员工离职,集资款和利息也未结清。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宇虹集团的实际来看,其“员工持股”中所谓的“上市”,从一开始不过是个蛊惑人心的噱头,以此为诱导,最终行集资之实,并为规避法律风险设计退路,但仍难逃非法之嫌。
据了解,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2月0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台头工业区,目前法定代表人为王炳成,实际控制和最终受益人为郑爱周。对外投资9家公司,具有6处分支机构。
同时,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已多次被寿光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3162万元。
另外,宇虹防水材料深陷法律纠纷,票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身为被告涉及近200起,被告涉案总金额30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