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时空驿站”县级代理可得原始股?多层级代理制度是否合规?
该平台的公司背景是怎么样的呢?现推行的制度模式如何解读?用户升级合伙人可获得等值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可信?
据推广资料介绍,四川时空驿站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时空驿站”APP的经营主体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为2043年1月3日,实缴资本和参保人数为0,法定代表人为刘燃,股东分别是大股东云梦星辰科技发展(成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四川轻松驿站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玖零中创(北京)顾问有限公司,黄明华为监事,最终受益人为黄明华、王勋。
图片来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时空驿站的创始人王勋,也是时空驿站的经营主体公司最终受益人,王勋履历拥有2019年四川省人民政府“金熊猫奖”先进个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旅游创新突出贡献人物、人民文旅智库全国公共服务研究中心主任等多个头衔。
据推广资料介绍,用户注册空驿站APP时需实名认证,成功后平台会赠送体验包,1点活跃度,每天完成广告任务获得0.4积分奖励,此外,推荐用户做任务还可以获取用户收益的5%SKL积分奖励,而每天推荐五个实名用户,还可以参与直推分红奖,获得手续费的10%SKL积分奖励。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用户可以使用积分兑换不同价值的任务包,从而获得不同的积分奖励,具体的任务及收益规则如下: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当用户团队达到一定条件,还可以获得不同的团队收益,团队等级分为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县级合伙人、市级合伙人,具体团队规则如下: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县级合伙人、市级合伙人获取收益如下: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列举了传销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通过“时空驿站”运营模式以及奖励制度可知,该平台打着打着国家政策趋势的幌子,实行的这是通过拉人头获取收益,建立多层团队等级,以利益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下线增加团队业绩来获取相对应的团队报酬的行为涉嫌传销。
在县、市合伙人可获取的权益中还提到上市公司股份股票。根据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股票,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网络、短信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参与此类非上市公司违规股权转让交易的投资者的权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时空驿站今后发展如何?以及现推行的奖金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否能会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以及整改?我们将持续关注。
原创:侠X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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