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家税务局在 6 月 20 日发布的通知中澄清,该国的加密货币发行人无需为未实现收益缴纳资本利得税。
去年 12 月,该国执政的自民党 (LDP) 税务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提案,免除发行自己代币的加密货币初创公司未实现收益的企业税。
日本至少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审查其对加密货币的税收待遇,以鼓励初创企业留在该国,因为沈重的税收负担似乎导致了公司外流。
6 月 20 日文件中指出的部分修订是对先前要求的更改,该要求要求代币发行者对其自己的代币以及未实现的收益征收约 35% 的资本利得税。
文件称,免税还适用于自发行之日起连续持有适用的加密货币或采取某些技术措施防止其转移给其他人而产生的未实现收益。
日本行业协会还寻求其他税收改革,包括对加密收益按与股票相同的税率征税,以及仅在加密收益转换为法定货币时对个人征税。
桑达利·汉达伽马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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