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借贷平台 Celsius 于今年七月进行破产重组。先前 Celsius 的律师团就表示,存户 (Earn Program) 的资产是属于 Celsius 的,而不是用户。
现在 Celsius 打算将平台中的 1,800 万等值的加密货币售出,作为偿还债权人的资金。
这听起来似乎有违用户逻辑?「我的钱,存到你的公司,却变成你的钱」,问题来了:这些加密货币到底是属于存户还是 Celsius?
Celsius 的主张:技术上我才是持有人
Celsius 作为资产借贷平台有三种服务:Earn Program、Borrow Program、Costody,托管跟借钱 (Borrow) 服务没有太大争议。
但 Earn Program 是用户将钱存在 Celsius 收取利息。
根据条约,平台有权动用客户的加密货币。七月时,Celsius 的律师团在第一次破产听证会上就表示,技术上来说,Celsius 才是这些加密货币的持有者。
杨岳平教授分析:应由两种商业模式判定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杨岳平认为,法律上的关键,可能在于 Celsius 的商业模式是属于较接近银行的去中心化借贷模式,或是较接近基金或全权委托的集体投资模式。
如果是前者,那么用户对 Celsius 有的会是类似「存款债权」的加密货币返还债权,换言之用户就是无担保债权人,就要依照破产程序与顺序按债权额比例分配破产财团获偿。这跟用户对一般交易所也许还有机会主张彼此间是托管关系相比,法律上主张的空间可能更为不利。
但如果是后者,那么用户相对还有空间试图主张 Celsius 是基于信托关系下的受托人身分持有用户加密货币,用户投入的资金和因此买进的资产就有机会主张是属于独立的信托财产,用户可以取回而不用经破产程序分配。只是前提是 Celsius 有将自有资产和用户资产充分隔离,因此足以辨别哪些资产属于用户资产而属于信托财产。
Celsius 破产法官尚未裁决资产归属
目前 Celsius 的资产归属权还没有定论。负责裁决的美国破产法官 Martin Glenn 表示他至少需要到下周才会作出裁决。这个决定至关重要,它决定了竞标者购买的资产,以及接下来其它破产公司的标准。
他表示:我会继续思考,决定资产归属权。真正的问题是如何能够消减庞大的行政开支,最后达到我们的目标。
根据条约,平台有权动用客户的加密货币。七月时,Celsius 的律师团在第一次破产听证会上就表示,技术上来说,Celsius 才是这些加密货币的持有者。台大法律系副教授杨岳平认为,法律上的关键,可能在于 Celsius 的商业模式是属于较接近银行的去中心化借贷模式,或是较接近基金或全权委托的集体投资模式。他表示:我会继续思考,决定资产归属权。真正的问题是如何能够消减庞大的行政开支,最后达到我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