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科技协会举办之 2023 金融科技趋势论坛 TFTAFintechOn,23 日圆满落幕。在 2022 一连串黑天鹅事件发生后,本次论坛也邀请到产官学中的代表,并将论坛大致区分成了美洲、阿联酋、新加坡、日本、台湾。
论坛一开始,台湾金融科技协会理事长蔡玉玲首先发言。她认为,虽然 FTX 破产后有不少检讨声浪,但她也看到全球有 20 个城市都希望变成新的「加密中心」,推广加密产业的力道也还在增加。
立法院上(1)月要求行政院尽速研议虚拟货币之定性,并指定主管机关与纳管机制,于三个月内向立法院提出专案报告。目前主管机构和监管架构尚未明确,因此蔡玉玲也希望这次论坛能提供行政院一些意见。
蔡玉玲指出,确认主管机关后,大致会有两个监管方向,一是要高度监管,执照取得方式偏传统金融,另一个则是采较宽松处理,鼓励更多新创。
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主任暨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认为国内对「虚拟通货」的规范有遗漏。第一个是定义不明,通货、资产、货币这三个概念经常混用,第二是台湾仅有规范虚拟通货洗钱由金管会负责,但发行监管却没有指定机构。
另外透过虚拟通货的诈骗案也层出不穷,如何让大众更理解加密货币,也是相当重要。
那么,在即将开始明确监管的 2023 年,我们会遇到哪些问题呢?
ㄧ、证券、商品、衍生品
除了定义责任归属的主管机关以外,目前虚拟通货最大的争议就是「类别」。前 CFTC 主席 Timothy Massad 认为这个议题让虚拟资产有分歧,从而创造灰色地带。这也是美国现在面临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前 CFTC 主席 Timothy Massad 给出了解决方案,主管机关应创造一套最有共识的监管架构,像是交易所的第三方托管、用户资产隔离这些措施,保护绝大多数的用户。
二、标准制定,许可或是报备?
指定主管机关以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态度。是要维持现在的许可制,由金管会统一监管,还是报备制,让量体小的企业能有弹性创新。
针对这点,业者有不一样的意见。
ACE 交易所执行长王黉骕建议,量体较小的业者可采报备制,但需要符合一些规范,包括通过 ISO 2001 国际资安的审核,另外还需要资产隔离、储备证明、信托证明。
这点也许可以参考新加坡的做法。
新加坡的支付法案(PS Act)有两种牌照,大致依照量体决定,支付交易或持有的电子货币浮动量低于规定,则取得标准机构支付许可证(SPI),监管相对宽松,旨在鼓励新创和支持小型企业,超过标准则取得主要支付机构许可证(MPI)。
另外证券型代币也是分量体监管。一般证券代币发行要有公开说明书,私人或小额,则可以豁免。这有点类似我国目前 3,000 万以下豁免监管沙盒,但对一般业者来说,3,000 万(相当 100 万美)的量体时太小,新加坡的规定是 12 个月募资 372 万美元以下。
三、不可全套用现有架构
对监管机构而言,加密货币如果能适用现有架构当然是最好。但问题在于,这可能会让新创窒碍难行。币安亚太和中东地区的合规主管 Eleanor Hughes 就举出在杜拜 MVP 计画规范的例子。
按照资产适足率,交易所需要将一定比例的资产放入冷钱包,但加密市场变动相当快速,如果依照规定执行,反而会让交易手绑手绑脚,无法提供即时的服务给用户。
另一个例子则是 Maicoin 创办人暨执行长刘世伟提到的「换汇额度」。
对外购买加密货币是用美元计价,会产生大量的换汇需求,这时候就会有每年换汇 5,000 万美元的限制。
因此,我们需要一个更符合加密产业的监管框架。
曾铭宗立委:5 月 16 日后会确立主管机关
对于众人的担忧,曾任中华民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现任立委曾铭宗表示,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关就是监管效率不佳的原因。
由于虚拟资产现定义为一般商品,归为经济部管辖,这让虚拟资产的监管是被切割的,例如诈骗和洗钱归法务部管理、涉及证券则是金管会监管,太多分散的机构无法聚焦整体问题。
现曾立委已经提出了主决议,并获得朝野支持。按照这个决议,行政院势必将在 5 月 16 日前,拟定台湾虚拟通货的主管机关,可能是金管会 (着重监理) 或是数位发展部 (协助产业发展)。
在本次论坛,台湾金融科技协会已经汇集产官学的意见,并转达给立院。有了主管机关以后,接下来就是拟定监管架构,产业需要的是,在监管的同时又不扼杀创新。正如蔡玉玲理事长所说,「台湾,不能在加密浪潮中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