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离我们到底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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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政府都在大力推广区块链技术。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明确要求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2019年底数字人民币相继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奥会场启动。到2020年10月增加了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六个试点测试地区。覆盖了生活、餐饮、交通、购物。消费、政务服务等多个领域。
       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将“区块链”正式列入新型基础设施中的信息基础设施。资料显示,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全国各类区块链产业园区已有四十余个。不难看出,“链圈”代表着新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是政府非常支持的产业。
     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明确规定,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重申了上述规定。同时,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但是,比特币作为虚拟资产,中国法律有从被动保护转为主动保护的迹象。因为前述规定虽然否定了“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但并未对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亦并未禁止比特币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大量判决显示,由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备价值型、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所以具有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法律支持个人拥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
这也是“矿圈”在中国能够合法存在的法律基础。在水电充沛的地区,比特币矿场甚至成为某些地方支柱产业。
      所以,数字货币会在未来的几年大力发展,市场空间无限巨大,截止发稿,数字货币的代表比特币BTC单枚价格即将突破40万,还未上车的朋友们还在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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